云南五突出守护群众“舌尖安全”

更新 2023-09-20 10:38:16 阅读 6
云南五突出守护群众“舌尖安全”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违法严惩,全力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突出企业自查,推动责任落实。全省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填写自查表并保存。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等级为C、D级的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为D级的食品经营企业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风险等级确定的日常监督检查频次组织开展自查。督促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将自查工作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重点,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突出数智加持,提升监管效能。全省食品安全追溯平台“云智溯”实现对生产经营的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平台完成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管理等数据备案,进一步加强对原料查验和生产过程控制管理,提高质量管理精度和效率。

突出质量提升,助力产业发展。开展乳制品、肉制品、米线产品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督促乳制品生产企业梳理产品工艺配方,加强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定期对原辅料采购贮存、产品检验等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深入开展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全覆盖监督检查,突出关键控制点及风险点,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隐患,确保肉制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可控。紧盯全省米线产品加工小作坊数量较多、良莠不齐的特点,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严把原料关,改善生产设备、生产环境及运输储存卫生条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加工米线产品的“黑窝点”“黑作坊”。

突出重点品种,护航饮食安全。协同公安机关严密跟踪掌握网络销售工业酒精、甲醇等可能用于白酒加工的有毒有害物品的流向,严防工业酒精、甲醇等非食用物质流入白酒制售环节。生产加工环节对原辅料采购储存、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等全程质量安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流通环节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禁止家庭自酿酒上市销售,严肃查处来源不明散装白酒;餐饮环节加强醇基燃料和泡制酒管理。对未经登记备案生产经营散装白酒,采购原酒生产散装白酒,用工业酒精、甲醇等非食品原料生产散装白酒,销售来源不明散装白酒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营造群防群控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氛围,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和消费者安全饮酒意识不断提升。

突出重点区域,严查假冒伪劣。紧盯农村地区、学校及校园周边地区、农贸(集贸)市场,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情形,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制售行为。2020年以来,共检查食品生产主体2.7万余户次、食品销售主体32万余次、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7.8万余次,检查农贸(集贸)市场3.6万余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9000余次。(华成明)


来源:放心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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