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碣石山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河北新闻网8月30日讯(河北日报记者孙也达)今天,记者从秦皇岛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秦皇岛市碣石山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在秦皇岛市,以昌黎县、卢龙县、抚宁区为核心的“碣石山产区”已经成为国内公认的著名葡萄酒产区之一。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内外葡萄酒市场竞争加剧,产区保护工作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缺乏专项保护规划,酿酒葡萄种植基地萎缩,酿酒葡萄品质下降,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产区品牌建设和保护力度不够等。为此,秦皇岛市将《条例》列入了年度立法计划,拟通过立法的规范和引领,保障产区葡萄酒品质,培育知名品牌,促进产业融合,推进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
《条例》共28条,主要内容包括产区规划、酿酒葡萄种植、葡萄酒质量监管、原产地域保护、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等5大方面。
《条例》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产区保护与发展规划。产区保护与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发展目标、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产业发展战略、生态保护等内容,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产区所在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区保护与发展规划和本地实际,就本行政区域内产区保护与发展、酿酒葡萄种植基地建设、品种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生态保护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关于酿酒葡萄种植,《条例》从“在酿酒葡萄种植区保护范围内禁止规划建设化工、建材、制药、采矿以及产生重金属排放等对土壤、水质、大气造成污染和对葡萄酒产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条例》对产区内葡萄酒生产企业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酿酒葡萄作原料等行为进行了规范,并依法设置了罚则。同时,规定产区内的葡萄酒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产品追溯与查询系统,标注产品识别编码。
关于原产地域保护,《条例》规定,使用昌黎葡萄酒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当符合“采用本产区种植的酿酒葡萄”等3方面要求。
《条例》还明确,鼓励和支持葡萄酒文化发展,加强对“中国第一瓶(赤霞珠)干红葡萄酒生产旧址”“中国第一瓶(赤霞珠)干红葡萄酒生产工艺”等文化遗产的保护、挖掘、整理,推进葡萄酒文化与产区保护的融合发展。鼓励和支持开展葡萄酒产区旅游,开发葡萄酒特色旅游线路和产品,开展葡萄酒产区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推动旅游业和葡萄酒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区域旅游合作。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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