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建立“4+3”模式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更新 2023-09-26 08:58:04 阅读 7
内蒙古乌海市市场监管局建立“4+3”模式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内蒙古乌海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4+3”模式(以“全”“特”“专”“教”为理念,遵循重点环节全面督导,重点领域精准督导,密集场所专门督导),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立足“全”,执法检查、动真碰硬

开展燃气用品领域全面排查,对重点环节进行精准督导。开展燃气灶具及配件产品销售主体、重点区域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和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并督促经营者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检查燃气用具销售主体32家,涉及产品有燃气灶93个、减压阀206个、熄火装置130个、燃气软管550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并责令经营者下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

着力“特”,精准监管、智慧赋能

开展燃气领域特种设备监督检查,紧盯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一是不断推进液化石化气充装单位监管工作。要求各单位建立气瓶充装追溯体系,充装气瓶加贴电子识读标志,充装记录实时上传乌海市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严格“问题瓶”查处处理,对4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要求各充装单位严格落实“扫码限充”要求,严禁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翻新气瓶、报废气瓶等“问题瓶”。联合城市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依法查封乌达区“黑气、液化气黑作坊”窝点一处,现场查扣瓶装液化气罐46只。二是持续加大燃气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燃气相关企业、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等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督促指导燃气气瓶充装单位按照特种设备“两个规定”要求,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对2家燃气公司开展2023年度滚动式燃气安全检查,要求燃气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人防、技防水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专”,专班推进、以点带面

开展餐饮场所用气情况专项整治,实现密集场所专门督导。协同城管、商务、消防、公安等部门,对夜市、美食街、烧烤店等餐饮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要求各商户严格落实使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用气安全检查,及时更换不合格和达到使用年限的“灶管阀”产品。督促商户整改检查发现的未安装燃气报警器或安装不规范、连接管未更换等问题。截至目前,共计检查商户1306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5份,立案24起,罚没款5.8474万元,新增许可经营135户,新增备案经营127户。

坚持“教”,宣传指导、长效管治

坚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突出“宣传+平台”,加强教育指导,执法普法同步进行。一是为了加强燃气领域监管能力、强化企业责任落实,组织市区城管部门、市场监管局、所、燃气充装及工业产品销售企业召开落实“两个规定”专题培训会、液化石油气瓶信息化培训3场,共计135人参加。二是督促燃气用具经营者向消费者发放燃气宣传资料,普及用气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安全意识。三是依托公众号平台,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安全用气意识,推动自觉学法律、讲原则、守规矩,以服务促监管,营造安全用气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转载请标明出处,未经授权禁止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