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州市场监管局多举措推进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要求,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食用植物油生产行为,防范安全风险,保障食品安全,新疆巴州市场监管局多举措推进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将食用植物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品种,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许可的条件组织生产,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严格食品生产许可。严格审核食用植物油生产条件,重点审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设备设施、生产工艺流程、关键控制环节设置以及原辅料采购管理及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检验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达不到许可条件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加强许可证后监管,督促企业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不能保证食用油质量安全的企业,依法关停。严格食用植物油小作坊监管,结合实际将生产食用调和油及使用浸出工艺生产食用植物油列入小作坊禁入名单。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加强对食用植物油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不得低于B级。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聚集区、抽检不合格企业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四是严格标签标识管理。督促食用植物油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标识标注,确保食用植物油标签、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规范标注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特别强调某种配料的应定量标示,浸出工艺产品不得虚假标注压榨工艺,转基因食用植物油应当按照规定在标签、说明书上显著标示。对食用植物调和油,要按照标准规定标注产品名称,并在标签上注明各种食用植物油的比例等,不得以图案等强调某一种食用植物油,不得虚假标注。
五是严格风险管控。组织开展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风险排查,按照“一企一档”建立食用植物油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从原辅料采购使用、生产工艺、产品检验、包装标签、贮存销售等方面梳理风险问题,重点排查食用植物油掺杂掺假、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散装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超标、塑化剂污染等食品安全风险,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督检查、消费者投诉等发现问题,分析研判列出风险问题清单,并有针对性地研究防控措施,采取专项治理、规范提升、完善食用植物油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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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放心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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