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机制
中国食品安全报讯(陈鸿莺 黄珊珊 记者 陈家华)食用农产品质量是否安全可靠关联着广大市民的“菜篮子”安全。2023年1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实施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制度,该制度是完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承诺达标合格证是由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具的对其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承诺书,是上市食用农产品的“身份证”,是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的“入场券”,也是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佐证书”。近期,福建省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和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部署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衔接工作,齐力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机制。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以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为切入点,紧抓批发市场准入监管,线上线下齐发力,有效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厦门市现有闽夏、中埔水产等五大批发市场,是食用农产品入厦流通的第一站。为推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落地衔接,厦门市、区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向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普及新规:多次走访批发市场,与开办单位及经营户代表座谈,指导批发市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通过公众号、视频号、线下电子屏投放宣传视频,印制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指导夏商水产批发市场采取分批轮训的方式开展5场专题培训。8月底,湖里区市场监管局还专门组织召开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工作宣贯培训会,正式发布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宣传动画,邀请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相关处室以及夏商集团就如何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及查验要求进行宣贯。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依托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打通向下追溯链条,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追溯信息应当上传到厦门市食品安全信息网。指导批发市场建立“闭环”食安管控机制,通过现场抽查、追溯系统线上巡查等方式督促农产品销售者全面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按规定要求对供货商索取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凭证。今年以来,上传至食品安全信息网的食用农产品追溯进销台账已超2577万笔。
据悉,12月1日,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也将施行,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新法新规的宣贯,强化监督管理执法力度,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履行进货查验,鼓励优先采购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鼓励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在摊位(柜台)上展示承诺达标合格证。对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发现涉及承诺达标合格证问题的信息,及时通报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海洋渔业部门,坚决筑牢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防线。
中国食品安全报
来源:放心码
转载请标明出处,未经授权禁止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