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消协发布“双11”消费提醒
“双11”网购大促即将来临
为增强消费者网购风险的防范意识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
提醒消费者网购时
要货比三家、价比三家
近日,哈尔滨市的消费者王先生通过某知名商城平台花费35.9元下单了一件儿童玩具。第二天王先生收到短信提示,“您购买的商品由某平台商家发货,商品价格18.5元”,并附有链接。这让王先生一头雾水。由于价格相差较大,不由得对商品质量产生怀疑,于是,在对比两家店铺的商品描述后,发现这两家店的商品介绍和宣传图片完全一致。
出于好奇,王先生又在某平台的这家店铺以19.9元的价格购买了同款玩具。两件商品到货后让人大跌眼镜,原以为从某知名商城购买的玩具质量会更好,但没想到的是,两件玩具不论从外观上还是质量上来看均无差别,而且快递盒子上的发货人和发货地址也均相同。
这种网购下单平台和发货平台不相同,且二者差价较为悬殊的现象让王先生内心五味杂陈,同时也对网络购物平台产生了信赖危机。王先生将此事向某知名商城的售后服务进行投诉后,得到的答复是“退一赔一”的处理办法。
省消协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网购促销活动五花八门,使消费者网上购物的热情逐渐高涨,但由此产生的网购消费纠纷也逐年攀升。
省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网购时要货比三家、价比三家,即同款商品在不同店铺比价,在不同网络购物平台之间比价。避免花冤枉钱,做到知己知彼,同时,应理性选购商品,警惕商家的“明降实涨”套路,被“巨惠特卖”“全年最低”“限时抢购”“爆款秒杀”等促销的旗号蒙蔽双眼。
在网购过程中,尽量不在开放性网络和共享网络环境下购物,千万不要脱离平台和卖家进行私下转账交易或直接转账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给付款链接页面和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不要轻易将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和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更不要随意泄露手机动态验证码。
在收到商品时,尽量与快递人员一同验货再签收,确保商品包装完好、数量准确、商品型号与商家宣传一致。拆箱贵重商品最好录制开箱视频,如发生商品损坏等问题要拒绝签收,并及时联系商家退(换)货。
若发生纠纷,可先行与商家或电商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哈尔滨日报
来源:放心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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