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 2024-01-01 00:11:27 阅读 13
江苏省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府办发〔2020〕76号

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扬州市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扬州市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总要求,切实加强重要食材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追溯管理,按照国家、省关于重要食材追溯体系建设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原理及操作流程

按照重要食材“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总目标,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以追溯码和支付码为载体,加强生猪屠宰加工、肉菜批发零售等流通节点的信息化改造,强化流通主体实名准入、基础信息采集、检验检测、电子交易和支付等过程管理,实现肉菜流通扫码追溯和支付,形成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消费者)等各环节重要食材流通追溯信息体系。

批发、零售市场等流通节点商户通过APP登记备案生成主体二维码,与身份信息、货物信息以及交易信息实时绑定、实时更新。批发商通过APP采录每日肉菜进场信息,零售商户进货时通过APP扫描批发商主体二维码,勾选产品,核实重量,进行在线交易,生成电子分销凭证,从而将食品安全信息传递到农贸市场商户主体追溯码中;消费者扫描零售商户主体二维码,获取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进行在线支付,获取电子凭证,实现电子化流通追溯和无纸化索证索票。

二、工作目标

按照“整体布局、部门联动、分步实施、高效推进”的原则,力争到2020年底,完成“1+12+100”肉菜流通主体追溯体系试点建设(即1个农产品批发市场、12家城区农贸市场、100家城区中型以上餐饮企业),初步建立运行和管理的制度体系。力争到2021年底,实现城区农贸市场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覆盖率达80%以上,城区大中型商场(超市)、餐饮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覆盖率达100%;追溯平台体系正常运行,追溯管理制度逐步健全,重要食材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追溯意识明显增强,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三、实施步骤

为确保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市实际,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0年11月15日前)

通过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城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和超市、餐饮企业、产销对接企业、团体采购、经营者与从业人员、消费方式及市场特点等基本情况。按照肉菜流通追溯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修订完善扬州市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二)试点实施阶段(2020年12月底前)

1.组织项目招标。根据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原则,制定技术方案,组织论证;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追溯体系建设企业以及提供金融支持的银行。

2.开展宣传发动。通过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发放宣传资料、媒体跟踪报道等多种形式,及时向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企业负责人以及消费者宣传实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措施和预期效果,形成人人知晓、支持、参与肉菜追溯体系建设的浓厚氛围。

3.启动试点建设。由中标企业对试点单位进行系统建设,参与试点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等节点单位积极配合,完成市级追溯管理平台以及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开发建设。

4.完成系统调试。开展追溯管理平台和节点子系统相关软、硬件的安装调试,进行性能测试和安全测试,完善追溯管理平台和节点子系统功能。

5.试点投入运行。组织试点单位流通节点管理人员及部分商户进行操作培训,推进追溯体系投入试运行。

(三)全面覆盖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根据试点情况,2021年1月开始,全面推进系统联通覆盖工作,2021年12月底前基本覆盖城区范围。

(四)评估验收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12月)

按照国家相关指导文件、建设规范及考核评估办法,2020年12月底对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试点中期评估;2021年12月底进行项目建设整体验收评估,基本实现追溯体系的全面覆盖和联通。

四、组织保障

成立扬州市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各成员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扬州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平台以及流通追溯子系统建设,统筹、协调、组织具体实施工作。会同中标企业完成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内商户备案和信息化改造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商场、超市内商户备案和信息化改造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批发市场内商户备案和信息化改造工作。对接国家、省商务部门,落实肉菜追溯系统建设相关补贴政策等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生猪屠宰场商户备案和信息化改造工作。做好地产蔬菜等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流通环节市场准入的追溯衔接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追溯体系资金保障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市司法局:负责对我市出台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研究、制定相关配套规定。

市公安局:负责查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中信息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协调、监督和考核,推进各项工作按进度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综合利用监督检查、宣贯培训、抽查考核等手段督促指导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建设任务,及时了解掌握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项目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资金保障。市肉菜流通追溯管理系统建设所需资金由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需要,及时报请市政府及财政部门予以统筹考虑和安排,纳入部门年度预算,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三)创新智慧监管。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工作部署,推进肉菜重要食材追溯体系建设系统开发应用,建设食品安全大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实现食品安全由“传统监管”向“智慧监管”的转型升级。

(四)推进社会共治。把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作为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管理的重要内容,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科学化水平,着力构建政府监管、市场引导、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食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格局。


(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布部门:地方政府,发文字号:扬府办发〔2020〕76号,成文日期:2020-11-26)

来源:放心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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